以下文字出自張小嫻的"你微笑,我說謊"一書~~~

有時候,我們捨不得一個人,只是因為生活裡還有對方的消息和痕跡。那麼,唯一的方法,就是離開這些消息和痕跡。
看不見,也許就可以忘記。

C說,跟她分開已經將近三年了,然後,三年來,總是不斷有她的消息。那些好心的朋友會來告訴他,她最近做些什麼...她還是一個人啊...因為大家的生活圈子重疊了一些。他想要完全忘記她,幾乎是不可能的。何況,他家裡還有她以前留下的東西。每一次看見那些東西,尤其是寂寞的時候,他會想念她。
畢竟是他愛過的人,要捨得,並不是不見面就可以的。

於是,有一天,他選擇了離開。一個人搬離那個和她有過一段快樂日子的家。她留下的東西,他也不要了。他在另一個地方開始新生活,一年裡面,他去了好幾個遙遠的地方旅行。一天,當他一個人走在異國的土地上,他然發覺,他已經不那麼想她了。其實要捨得一個人,只要離開就好了。在異鄉的蒼穹下,他發現那段他以為放得開的感情只是因為他從來不曾放手。他總是以為大家還可以再開始, 儘管他又明知道兩個人是合不來的。

他以為自己已經放手,那就好比一個人轉身背向一片風景,卻發現那片風景倒映在湖上,終究是捨不得的。那就只好離開那片湖。所有的不捨,唯有距離可以療癒。

關於離開便捨得這件事,我很有感觸~~~
每當想忘掉誰,不再記掛誰,讓自己為對方起伏的情緒歸於死海一樣無波,我也是會盡可能拋開有關於對方的一切...例如:經常不自覺看著以前互傳的甜蜜短訊,短訊不見得會刪掉,但會為了杜絕經常拿手機開簡訊看的行為,我會把手機留家中,不去看到就不會想到,就算還是會想到,因為手機放在家沒辦法想看就拿得到,剛好可以隔絕自己的手癢行為;msn經常盯著對方的帳號去留意對方的動向、換了什麼名稱..為對方敲不敲我/要不要敲他而心煩...為了讓自己不再等待,我會強迫自己不要點開連絡人分類去看他的id...這樣過個幾天、幾星期之後就可以慢慢做到不去在乎,心歸於平靜繼續過生活下去...

但就像吸毒的人要戒除毒癮一樣,那個過程是很難很痛苦的...毒癮發作的時候,會讓人痛苦得全身發抖、身體扭曲、五內翻騰,恨不得一頭撞向牆壁,倒在地上掙扎,痛哭流涕,失去了做人的尊嚴;要捨得掉那個心中念念不忘的人、一段逝去的感情、忘記一個已經不愛你(或從不曾愛你)的人,同樣也會經歷過痛徹心扉,內心掙扎要不要繼續連絡,夜夜垂淚煎熬,不斷要自己戒掉思念對方的念頭與行為...只要過了這個痛苦期,只要強迫自己離開會睹物思人的物品、情境,其實捨得並不如想像中那麼難,只是看自己要不要做...但,重點就是,一定一定要徹底隔絕任何可能造成不捨的原因並且加上一點強迫自己的意志力,才能夠做到真正的放下與看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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