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個問題。問的人很爽快,照規矩來,掃描收據〈還好幾張〉,說了他的故事,希望得到建議。

他同意我把問題公開,但是要求不要公開他的來信,因為牽涉到太多私人生活的細節,所以這是我節錄下來重寫的問題版本:


我跟女友交往五年了,雖然分分合合好幾次,但是感情還算是平穩,女友是個很好的女孩,我父母也很喜歡他,我想,跟他在一起,生活會很寧靜幸福的。

前一陣子女友又提出分手,其實,毎次分手都是他提出來的,這次,是因為他需要時間冷靜一下,想清楚我跟他的未來。

然後我認識了一個女孩。 我真的很想跟這個女孩在一起,雖然我們認識的時間不長,可是我覺得他才是我的真命天女,如果說每個人都有一個命中註定的伴侶,我相信是他。

上個星期,我女友告訴我,他懷孕了。

要求我負起責任來,跟他結婚,給小孩一個完整的家庭。

我不是沒有喜歡過我女友,我們畢竟在一起很久了,有歷史,有回憶,我父母也跟他相處得很好,當然他有他的缺點,我們很多地方真的合不來,可是生活不就是這樣嗎?沒有人是完美的,而且現在我們有了一個小孩,難道我不該負起一個男人跟做父親的責任嗎?

可是我真的很想跟另外一個女孩在一起,我整個心裡都是他,只有他。

長話短說,我希望你可以告訴我,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如果可以的話,我該怎麼做。

苦惱的靈魂


以上是我改寫過的版本,原文長得多,但是問題的大意如此:關於選擇。


 

前文是很夯的女主人的沙龍(原文在此)裡最近一個讀者的來信,請求草莓能提供寶貴的建議~~~

個人在看過這個文章的內容,對於
跟他在一起,生活會很寧靜幸福
的「寧靜幸福」四個字感到有點刺眼...撇開最後幸福兩字,用「寧靜」就是少了點什麼,那裡怪怪的感覺...也由此多少可以預見之後的事情會是如何發展~~~多半是真愛來敲門,果不其然...男生遇到了一個產生火花的對象...不過,從文末得知他的心聲他真的很想跟天命真女在一起,他認為她就是他此生當中所追求的伴侶...可是卡在前女友懷孕要他負起「責任」來....

在還沒得知草莓的答案會是如何,我自己的想法是這樣子:
這個婚不能結,因為男人的心完全是在另一個女人的身上,為了小孩而結婚,除非他真的能夠忘了那個讓他動情的女子,而專注在小孩及孩子的媽身上,不然這樣的婚姻99%是不會幸福...甚至離婚收場~~在離婚前的吵吵鬧鬧或是雙方夫妻相敬如冰,這樣對於小孩的生長環境是一點也不好的~~~

難道我不該負起一個男人跟做父親的責任嗎?
不認為一定只有靠婚姻才能夠算是負起責任,前面所提的男人心不在,這個婚結了也是沒用,真要負責卻也不能犧牲自己下半輩子的幸福,我認為可以由女方決定是要生下或是拿掉,拿掉的話願意出錢並陪她去醫院,並在手術後利用一點時間待她身心狀況調養好,也就仁盡義至了;若是女方要生下小孩,願意承擔孩子的養育的費用全額或是一半(視經濟狀況),或是讓孩子的戶口報在名下,又為了讓孩子有父有母,除了給予小孩的養育費,也願意每週一次抽時間陪伴小孩~~~這種情形就像離婚後的情形,只是這個婚沒有真的結~~~~

以上這就是我為這個苦難的靈魂所設想該如何選擇的建議~~~~也是我個人對這件事的想法~~~

苦難的靈魂:

解決你的問題,需要的第一個要素,是誠實。

誠實的面對你自己,這真的是你想要的結果嗎?誰是你希望白頭偕老的對象呢?答案已經在你的心裡,你跟你前女友分分合合那麼多次,都是因為你不肯結婚,她走了又自己回來,你也無可無不可的接受,然後遇到新女友,你馬上考慮婚姻,你的心屬意誰,很明顯吧?

你說前女友跟你父母相處得好,那又怎樣,你不知道你新女友會不會跟你父母也處得來啊。可是跟你相處不好,問題就大起來。你們兩個已經到達對坐無話,連出去吃飯看電影這種很基本的約會都沒辦法協調,只好坐在家裡看電視。ㄟ,未來還有三五十年要過,我知道有線電視有幾百個頻道,影集很精采,你們可以從醜女貝蒂一直看到都鐸王朝,討論絕望主婦誰的身材最辣,不用怕沒話講。可是,如果你們為了亨利八世的性生活〈你覺得精采她覺得男人淫亂無恥〉都能吵架吵得五天不說話,你真的覺得可以過「寧靜幸福的生活」喔?

我知道要男人開口承認發生了大問題,困難度大概等於要黑猩猩學會說法文,誠實確實不容易,你的擔心我完全理解,怕告訴你現在的女友情況,她會離開你,可是你如果真的愛她,你要替她著想,她有絶對的權利知道全部的真相,自己選擇要不要跟你一起面對,但是你沒有權利用「你愛她你怕她離開」這種自私的動機,把她拖進你的爛攤子裡。

誰都怕煩,可是隱瞞或是欺騙都不是長久之計,總有一天會東窗事發,經驗告訴我,問題發生,不去處理,閃躲跟逃避,問題不會自動消失,虎視眈眈的等在陰暗處,在你最不提防的時候,回來一口咬爛你的咽喉。

與其讓她開口,你不如先下手為強,坦白從寬,跟你父母女友把事情攤開來說,一人計短,兩人計長,就算不能眾志成城,至少,由你的口中說出,比讓他們從你前女友的口中聽到要好一點點。

你需要一點面對問題的勇氣。

現在已經沒有可能不傷害任何人了,你只能做到把災害程度減到最低而已,先認清這個事實,有點心理準備,不要給自己不切實際的幻想,以為你可以做到面面俱圓,傷害是一定要傷害了,但是,傷害誰,可不可以減少一點痛苦,是你可以做到的選擇,但是要全身而退,大家都開心,是不可能的。

看你前女友的意思,你不把話說清楚,她會抖出一切的,我估量她的打算是你如果不承諾,她會先去告訴她父母懷孕的事情,然後由她的父母去跟你父母協調,這一招釜底抽薪,就算不能逼得你娶她,你新女友未來進你家門的路就難走了。

坦白說,分手三個月,等到懷孕十五週才告訴你,然後一告訴你懷孕,就要你永遠不可以再見另外那個女生,跟她結婚負起責任,說什麼「小孩需要完整的家庭」,很陰險。當然有人會說那是愛你太深的表示,但是恕我偏見,任何一個女人用小孩來當籌碼,都是挾天子以令諸侯,連愛自己的孩子都做不到,不要談愛別人了。

事情一旦爆發,她的父母加上你的父母,還有你身邊的其他人,社會輿論,恐怕多半是譴責你花心,傾向你需要對前女友負起責任來的,我敬重你甚至於在這種情況下,都還能考慮到前女友的立場,情願自己挨罵,也不要公開你的信件,免得前女友遭到網路上廣大讀者痛罵〈謝謝你這麼抬舉我,沒有很廣大啦〉,而且決心負擔起當父親的責任,加油,正面面對問題,需要的勇氣比逃跑或是選擇捷徑大得太多,我真誠的希望你有勇氣頂住即將面臨的風雨。

然後,你需要一個律師。

懷孕十五週要墮胎是太晚了,除非有危害母體的理由,不然有點一般道德跟良知的醫生都不會替她做手術的。我建議你先做親子檢驗,確認這個胎兒是你的種,能不能信任你前女友,你都應該要讓科學鑑定來告訴你答案,這牽涉到你未來要支付大筆金錢跟可能有的財產糾紛,請不要掉以輕心或是感情用事。

然後你跟你前女友還有律師,坐下來三方對談〈不是跟你新女友〉,看她打算如何,你可以做到多少,好好的談,不要動氣,也不要刻薄女人,一切條款擬定清楚,白紙黑字簽名,大家照章辦事。結婚是不必考慮,對,很簡單,省很多麻煩,我只是不贊成為了小孩結婚,一個心有別屬的丈夫跟一個心不在焉的父親,比沒有更糟糕,而且我也不大相信你可以真的為了小孩,跟小孩的母親和睦生活一輩子。

負責任有很多種不同的作法,不一定需要跟孩子的母親結婚,你可以承認他,小孩在戶口名簿上的父親欄那格有名字,不至於變成父不詳的私生子,監護權,探視權,養育費用,不管你們商量的結果如何,通通請律師或是代書幫你把條款列出來,你要在這個小孩的生命中佔據多大的地位,由你自己決定,這一點我幫不到你,這大抵是最糟糕的狀況下,還算是可以接受的選擇,這個小孩至少有父親母親,有點像離婚,只是你們從來沒結過婚就是了。

但是你一定要把持住底線,不能縱容前女友藉著小孩上來吵吵鬧鬧,那對新女友太不公平,原則是,碰到爭執,你的妻子大於孩子的母親,希望你的妻子不至於跟小孩爭寵,不過如果你跟前女友搞出老二來,王八蛋,不要回來問計,不過那又是另外一個問題,沒發生之前我不要先考慮起來煩。

你問我,如果是我我會怎麼處理,坦白說,我怎麼知道,我又不是男人,沒有搞大過誰的肚子,哪裡會知道便宜老子是啥滋味,不過你讓我出主意,大概就是這樣。我承認人有義務,而且小孩無辜,所以我會負擔起養育的責任來,可是我也只能活一次,我不會為了一個不是在我同意之下出生的孩子,犧牲掉我的人生。

而我是一個女人,更是一個三子之母,我以前沒有,將來也絕對不會用小孩來逼一個男人留下,我生小孩是因為小孩選擇了我家,不是他媽的為了誰家要傳宗接代,還是可以綁住哪個心不在我身上的男人,我太不屑要一個不全心全意愛我跟孩子們的男人了。

隨信附上律師的電話地址,用他或是不用,悉聽尊便,不必客氣。

祝福。

不虧是睿智的草莓所給控的建議,大致上與我的想法不謀而合:婚是不能結,負責任不見得就要用婚姻來承擔...但她想得比我更周全....我只有單純的想該如何做,想得很簡單又單純,草莓卻連父母、驗DNA及律師通通都設想周到了~~~

從後面這個回覆文又可以多得知一點訊息~~原來這個前女友是分手三個月等到懷孕15週才告前男友自己且只給一週時間(此文之後的迴響中得知)考慮,同意草莓所說是有點陰險成份~~不是不像設計好的,懷孕超過三個月根本無法拿掉孩子,因為對母體會很傷很傷甚至會有生命危險,等於就是讓前男友別無選擇一定得生下來不可~~~但前女友又不是懵懂無知的國中少女,會在自己月事沒來二個月都不知道已有身孕的可能性...一個成年有基本性知識的女性,只要一旦有跟他人發生性行為而MC二個月沒報到都應該會有所警覺/擔心可能伴隨而來的後果而買驗孕棒或是到婦產科檢查吧~~~

也許有人會說這個女生需要一點時間考慮該怎麼辦,但也思考得太久才告訴男方,不在早一點時間告知對方二個人一起商量要如何處理,卻拖到最後才講...甚至在後面的迴響裡面草莓有提到男生一直有在避孕,反而是前女友不希望他戴套,想藉懷孕而順理成章結婚的企圖也很明顯了,我只能小人的覺得99%是算計好的~~~然後分手三個月才回頭說懷了你的小孩,可能這樣很現實,但真的的確是有需要做個DNA證明是不是自己的種~~~

不過既然這個前女友千方百計希望這個男生娶他,照草莓說的要三方坐下來好好談論我看是很難~~要如何讓這個女生答應:我不娶妳但我願意對小孩負責給予養育費~~應該不是容易的一件事.....草莓的面面俱到連
一定要把持住底線,不能縱容前女友藉著小孩上來吵吵鬧鬧,那對新女友太不公平,原則是,碰到爭執,你的妻子大於孩子的母親,希望你的妻子不至於跟小孩爭寵~~都想到了,工於心計的女人真的有可能表面上說好,願意坐下來談判也都答應擬好合同,等到孩子生下來卻又假藉孩子的名義想要來重溫舊夢或是看能不能有辦法再回到正室的寶座~~~

新女友及小孩真的是這件事中最無辜的兩個人~~~新女友若是選擇接納男生的這一切,前女友若不甘心,未來將還會有很多的風風雨雨要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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