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篇充滿怨氣的文章,不喜此類者可以跳過....



上個月有二個星期的假日,因為主管要開會,我因為住得近的關係被要求星期日去加班...其他同事都住得遠,似乎也只有我能接下這個責任,雖然並不是那麼願意,但看在可以補休的份上也就答應了!

第一次星期日早上來加班~因為只是加班不是正式上班,也不需要特別花心思打扮,樸素樸素的戴個眼鏡擦個隔離霜就去了...去加班是做什麼事呢?也沒啥大不了的事,不過就是準備開會要用的茶水罷了...因為中午有訂便當還要幫他們發便當...照理說應該也要有訂我的便當,沒想到便當發一發就都發完了,剛剛好!還好我聰明自備了泡麵...不然還得餓肚子陪他們開完會才能閃人回家...下午一點多離開還下起午後雷陣雨...加班4小時!

再隔一週被通知星期日那些吃飽沒事做的長官們又要開會,我又被知會去加班,做的事還是不變,就是幫他們準備水及杯子罷了...只是這次聽說沒有訂便當,所以也就沒要發便當,課長知會我時也說約請2小時的加班即可...實際上呢?當天到場後,九點半的會拖到十點多才開始,又臨時通知"有可能"局長(又一個大牌)要來...還得為他準備一個瓷杯...因為這個大牌喜歡喝熱茶,越熱越好!為了這一個"有可能",承辦人希望我能留晚一點到他們會結束再走......

問會會開到何時?不清楚,局長會不會來?不確定...本來心理就預期十一點就可以閃人,沒想到竟被希望等他們開完會再走..萬一開到下午二、三點,那我不就要乾耗在那邊等...怎麼都當別人沒事一樣呀!不過,最後等到十一點,所謂的大牌還是沒來,我也不想再待下去,告知承辦人一聲就閃了...這次沒碰上雷雨,倒是被抓到違規被開一張紅單...

星期日來加班的感覺是不好的!倒情願平常日多留一、二小時加班也不願犧牲我寶貴的休息時間...本來可以星期六、星期日睡到自然醒,睡給他爽,現在星期日加班就要早起,就像少了一天休息...這是睡午覺也無法彌補的感覺...

而且叫我來加班,卻也不是真的那麼需要人手(至少我是這樣認為)~不過就是幫他們準備水、杯,現在提倡節約,政府機關不再供應紙杯,除了外單位人員來這邊開會會提供玻璃杯供他們使用外,基本上自己人都是要自備杯子,但大家自己的杯子或多或少一定都會裝水,很少人就這樣帶空杯進去開會吧= =",我就不懂為什麼還特別要差遣一個人專門在假日為這區區的小事特別來"加班"...也都不是身心障礙人士,就不能自己移動貴腳及玉手去茶水間裝水嗎?!這件事有這麼困難到需要他人幫助嗎?!

這些都算了...沒想到在第二次假日開會後隔沒幾天竟然要開一個"早餐會報"~這還是我進這裡三年第一次碰到有長官要在七早八早的時間開會...剛巧這個月輪我保管會議室鑰匙,課長指示我在下班前先把杯子擺出來,並在旁邊放幾個水壺及鑰匙留下,明天早上他及負責訂早餐的採購再來張羅茶水的事情...如果事情真的照這樣子排演最好~可是當然不可能!

課長突然轉念一想,又要求希望我能早點到來幫忙,算我一份早餐...我根本不貪圖那一份早餐~要我七點半就要到辦公室,試問我得多早起床呀?!雖然住得近,但女生嘛~又不像男生盥洗一下換個衣服梳個頭就能出門~女生總是要妝點一下門面~平常都得花50分鐘打點一切,又嫌睡眠不足,還要我早起~那真的是一種痛苦呀!想拒絕卻又想不出合理的理由推說不能早到,一整個面有難色,百般不願...課長還問我起不起得來,很勉強的吐出可能不太行~還好此時我另一位同事自告奮勇的說她平常五點半就起床了,雖然她住板橋,但她可以早到~~事情才總算沒有落到我的身上...

不過,我還是很不高興,每次一有事就要底下的人配合這些長官!又不是真的有辦不了的事需要人手,一點小事也要把人找來,當別人沒有自己的生活嗎!我也不是參與開會的主管,只是一個位階很低微不足道,甚至還不能算正式員工的小妹罷了...如果今天我是主管階級,這個會我要參與,那理當我有義務要配合你開會的時間出席,可是今天我不是呀!大家也都好手好腳,需要什麼找個人去辦或自己做不就可,硬是要擺架子~我位階大,我不能做這個~這是什麼鳥心態!

還有,住得近的人就該死嗎?就該隨時任人差遣嗎?那住得近的人不就倒楣透頂!今天我住這裡就是圖個方便不用一大早爬起床又能早點回到家,卻還要我早到或假日來加班~~到頭來,住得離上班地點近變反倒變成一種罪過了!而且還聽說以後星期日開會及早餐會報都會變成一種"常態"~~哇哩勒,住得近的人真是夠衰小了!就會"常態性"被要求沒有星期日/要早起...真是夠了!

好在我將離開這很官僚、很迂腐的政府機關...會不會眷戀?也許會懷念這邊輕鬆的工作,每天像在網咖一樣...但同時也了解公務人員的做事態度及那些官做越大的人心態是怎樣的讓人不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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